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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要求我返还原物合理吗
我56年出生后就与外婆、母亲、姐姐、及两个舅舅生活居住在一起,我的户口也与外婆他们在一起。我母亲57年调到外地工作,我继续随外婆一直生活在一起,母亲寄生活费给外婆。文革后大舅单位分给他一间楼房(两家合住的两居室的其中一间)。他为了能与我外婆生活在一起以便帮助他照看孩子,又加上与人合住在一起会有诸多不方便,于是把我外婆和我们共同居住的两间房加上他的一间房一起换到宝钞胡同3间房,后来大舅用其中一间换到北新桥两间房,我们在70年用其余两间换到现在我们现在居住的南下洼子胡同4间房。71年外婆去世,承租人就换成了我小舅,当时我未成年。文革后国家落实政策,我们居住的房屋返还给原来的产权人,原产权人将我起诉到法院,要求我腾房,法院驳回她的诉求,判我继续租住在此。后来原产权人把房屋卖给了国家,我们居住的房屋就成为公房。我母亲75年调回北京后回到此房居住,80年我小舅一家生活发生了困难,他妻子神经病发作,又没工作,是郊区农民。孩子又小,生活吃饭都有问题,交不起房租,搬离了南下洼子住所,一直居住在郊区。前几年国家占地拆迁,把他妻子和他的女儿一家3口的户口变成农转非,并分别拿到了100多平米的楼房及数十万的补偿款。当他的利益全部得到后,反过来要求我腾房,我40多年一直居住在此,他处并无住房,难道他100多平米的房子空着,让我无家可归,露宿街头,这是公理吗?另外,93年至05年由于没交房屋租金,房管所将我们的南下洼子的房本注销了,我得知后找到房管所补交了所欠房租,请求房管所恢复了承租权,当时我小舅承诺不要房子,也不让他女儿要房子。我便请求房管所变更承租人,房管所答复只有原承租人户口迁出或死亡才能变更承租人,我出于亲情,又碍于情面,再加上有他的承诺,便没有强烈要求更换承租人。现在他又拿承租人的权力要求我腾房合理吗?我该如何应答?
地区:北京-东城区 分类:民事法律- 提问时间:2012-12-26 11:40:27
提问者:ASK1356492108h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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