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步骤有哪些?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11-01 04:20) 点击:414 |
诉讼离婚的步骤有哪些? 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 (一)起草起诉状,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称为受理。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经开庭审理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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