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的形式有哪些?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8-11 03:20) 点击:417 |
承诺的形式有哪些? 1、承诺的形式具体包括: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依交易习惯确定、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以行为方式表示。 2、承诺如果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此时,不能构成承诺而应该视为新的要约。 有 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法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为这些条款是未来合同 内容所必须具备的条款,如果缺少这些条款,未来的合同便不能成立。因此,当这些变更后的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并不能成立,必须等到原要约人无条件同意这 些经变更后而形成的新的要约,再向新要约人发出承诺时,合同方可成立。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时,承诺一般有效。 《合同法》规定,如果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了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明确表示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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